2月17日零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 2月15日,经国务院同意,2月17日零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据了解,此次免费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免费对象为依法通行收费公路的所有车辆。其中,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开放式收费的高速公路和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具体工作,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加强公路保通保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稳定经济社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榆林市内县区间检查点一律撤销 陕西籍人员检查正常可立即返岗 2月15日下午,记者从榆林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第九场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明2月16日0时起,除榆林榆阳机场检查点,全市各火车站、各高速公路收费站检查点以及国省县乡道省界、市界检查点继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举措,严防“输入性”病例外,榆林市内相邻县市区之间及县市区内的检查点一律撤销。 
据介绍,根据榆林市企业用工以陕西籍为主的人员结构,结合当前复工复产实际,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陕西籍人员按疫情防控相关程序检查检测无异常后可立即返岗返工。对检查询问无异常的榆林籍人员一律不再进行信息登记。在交通运输方面,除对湖北籍及来往湖北的货车予以严控外,其余货车及司乘人员在经过车辆消毒,人员检测体温、核实身份证和手机号码、询问身体状况和来去方向、进行信息登记后,各检查点准予通行。对“点对点”运输货物的车辆一律简化程序快速通行,不再履行报备等相关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