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 开展“阳光执业”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 为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高院院长安东在省律师协会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深入扎实地开展律师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当前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律师队伍,经省律协五届十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从今年10月份起,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为主要内容的“阳光执业”主题实践活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开展“阳光执业”主题实践活动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担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2010年9月,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今年5月陕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又明确提出了建设法治陕西的目标任务,从党中央的决策到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都给律师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律师工作大有可为。近年来,我省律师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律师队伍近5000名,年均办案数量达到了 3.6 万件,业务收费近3 亿元。协会的行业职能更加凸显,律师的社会作用明显提升。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存在的问题。极少数律师职业道德水平不高,诚信观念不强;个别律师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还有极个别的律师为了追求办案结果,满足当事人的要求,采用非正常手段,甚至向当事人索要钱物向有关人员贿赂,搞不正当交易等等。这些问题严重败坏了律师声誉,影响了执法公正,阻碍了我省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省律师协会加大了对律师违规违纪的投诉查处力度,今年先后对3名律师作出了行业处分。各市律师协会(联络组)和律师事务所要从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开展“阳光执业”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着眼于建设高素质的律师队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切实解决当前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我省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开展“阳光执业”主题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着眼于建设高素质的律师队伍,维护司法公正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从解决当前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坚持教育和惩治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司法行政机关督导与律师事务所、律师自查自纠相结合,以自查自纠为主;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以建章立制为主。通过集中学习教育,大张旗鼓开展 “阳光执业”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律师在推动法制陕西建设及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西部强省中的重要作用。 工作目标:围绕“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和“党在心中、法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正义在心中”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到“四个结合”:即把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与学习周永康同志在全国律协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学习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安东在省律协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相结合,与深入开展的律师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当前进行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相结合。采取学习教育、对照检查、依法查处、严格监督、改善环境、活动配合等方法措施,认真解决律师队伍中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律师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依法执业、诚信执业、文明服务的观念得到增强,违法违纪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得到查处,律师行业不正之风得到纠正,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从而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三秦律师“阳关执业”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 主要任务:通过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司法部制定的律师管理规范、全国律协制定的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和律师执业规范等,提高律师职业道德水准,增强执业纪律观念,促进律师队伍依法诚信廉洁文明执业。做好“三个规范”:一要规范律师与法官的相互关系。解决少数律师通过向法官提供介绍费、劳务费等争揽业务;解决少数律师唆使当事人向法官行贿;解决少数律师与法官形成利益共同体,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律师行贿法官的违法违纪案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二要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引导律师事务所完善自我约束机制。解决部分律师事务所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内控机制缺乏,管理软弱涣散问题;解决少数合伙所主任没有切实履行职责,日常管理流于形式,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制约作用问题;解决有的律师事务所“名为合伙,实为单干”,律师事务所为“个体户的联合体”等问题。三要规范律师个人的执业行为。解决少数律师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商业化倾向日趋严重,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等问题,严格规范律师执业,强化律师自律。 三、开展“阳光执业”主题实践活动的主要工作内容及方法 (一)抓好学习教育。要通过组织召开活动委员会等形式,增强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自觉性,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增强忧患意识和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社会正义的使命感,树立律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绩效观。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要按照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律师学习有关材料。每周要安排半天集中学习讨论,集中学习要设立专门记录本,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执业律师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联系工作实际撰写不少于一千字的心得体会。各律师事务所应于10月底前将学习教育的情况做出书面小结,报送主管律协“阳光执业”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 (二)搞好对照检查。要通过对照检查,自查自纠,使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接受一次自律教育,进一步提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自律能力,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执业行为。要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通过自我剖析、所内互查、档案检查、征求意见等方法,对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执业方面存在问题进行自我剖析,查摆问题。律师事务所要重点查找:日常管理是否制度化,各项制度是否履行,律师事务所的章程、协议是否履行,是否存在名为合伙,实为单干现象,对于受到投诉且查证属实的律师是否作出处理等。律师个人要重点查找:有无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有无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有无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有无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有无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有无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等问题。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律师要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写出书面报告。自查自纠要做到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处理问题不避重就轻,自查报告要有问题、要有成因分析、有整改措施。各律所律师个人的自查自纠报告应于11月底前报送主管律协“阳光执业”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 (三)进行查处整改。要针对存在问题,集中力量抓好律师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各律师事务所要在动员后公布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要完善投诉查处机制,做到投诉件件有受理、有调查、有处理、有反馈。对查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须按照处罚权限作出处理;对管理混乱的律师事务所,要进行整顿,限期整改,决不姑息迁就。整改要以建章立制为主,通过建章立制,完善律师队伍管理、监督、自律的各项内容。各律师事务所要根据新《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国律协颁布的行业规则,健全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和制度。 (四)做好总结验收。结合年终总结考核进行检查验收。要通过总结验收,确保活动收到成效,为今后更好开展律师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打下基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对其要求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的重要标准是:检查各律所是否认真落实活动的要求,是否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检查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是否律师人人皆知,律师投诉案件是否查处,律师事务所是否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否职责明确、管理到位。各律师事务所要对每一名律师参加活动的情况作出评定并备案,要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各市律师协会 (联络组)、省直各律师所总结验收情况于12月底前书面报省律协秘书处。 四、有效运用活动载体,着力营造氛围,为律师依法诚信执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聘任律师业行风监督员,向社会各界敞开大门,广征“谏言”。聘请行风监督员是借助外部力量提升律师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律师队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律师诚信廉洁执业的一个有效措施。省、市律师协会(联络组)、律师事务所要在三个层面上,分别从社会各界聘任一批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员,建立全省律师行业行风监督体系,对律师执业情况进行监督评议,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省、市律师协会(联络组)要现行一步,加快推进这项工作落实,积极做好省、市两个层面上聘请行风监督员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早日启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省律师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大张旗鼓开展各种形式活动,增强律师依法诚信执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当前,全省律师行业要以学习贯彻安东书记到省律协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紧紧围绕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这个核心,以“阳光执业”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举行执业律师宣誓组织行业行为规范学习考试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营造气氛,引领行业风尚,推动我省律师事业大发展、大进步。省律协拟在十月中旬举办全省青年律师演讲比赛,以此带动和促进“阳光执业”主题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 (三)继续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树立律师依法诚信执业的良好形象。要以“法律六进”为平台,以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为重点,继续积极参与司法行政系统下基层、送法律、解疑难、惠民生等活动,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努力扩大律师正面影响,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我省律师队伍诚信执业,依法履责的良好社会形象。 (四)积极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和帮助,创造律师依法诚信执业的优良环境。律师协会(联络组)要主动配合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公、检、法、工商、税务及其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积极争取公、检、法、工商、税务及其相关部门对律师工作的密切配合、支持和理解,努力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律师依法尽责履职。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证“阳光执业”主题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 (一)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加强行业监督,运用告诫规劝、检查评议等手段,加强对律师执业的监督,重点要做好接受当事人投诉、调查取证、违规惩戒、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处罚建议。要加强自律监督,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要加强对聘用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承办案件的监督。要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听取、认真研究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律师社会监督工作的民主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二)建立健全诚信机制。广大律师一定要诚信执业,依法接受当事人的委托,重诺守信。要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诚信体系,建立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良执业行为档案;建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失信和处罚的记录、披露制度,以及定期公布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结果制度。律师协会(联络组)和律师事务所要把律师依法诚信执业作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凡是有违规违纪投诉的,一律暂缓考核。 (三)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各市律协(联络组)、律师事务所要积极组织律师参加全省优秀律师和优秀律所评选活动,树立律师行业先进典型;要建立完善律师失信惩戒机制,对违反职业道德,败坏行业风气的害群之马要坚决查处;要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对投诉查处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机制。 (四)建立健全管理责任机制。明确律师协会(联络组)、律师事务所管理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健全管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对管理失范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阳光执业”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要高度重视。各市律协要在思想认识和组织措施上确保这次活动顺利开展,要把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开展“阳光执业”主题实践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年下半年律师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要成立活动办公室。各律师事务所要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其他合伙人为副组长、骨干律师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指定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运作有力的工作班子,保证活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要加强协调。各律师所要将加强律师队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开展“阳关执业”主题实践活动的情况及时向主管律协活动办公室报告。同时还要加强与各市司法局沟通联系,形成有利于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开展“阳光执业”主题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三)要注重宣传。要通过开展“阳光执业”主题实践活动,宣传律师制度,宣传律师工作为促进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陕西进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三秦百姓合法权益的突出事迹和典型做法,让社会全面认识律师工作。省律协将在《陕西律师》和陕西律师网开设专栏,充分利用“一网一刊”这个宣传平台,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律师队伍和律师事务所的良好形象。 各市律师协会(联络组)和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并报省律师协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