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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7-08-23 20:19

                      陕 西 省 司 法 厅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
                  行动律师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司法局,省直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根据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关于印发“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16)2号]精神,今年我省需招募7名律师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为切实做好我省律师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1、政治思想觉悟高,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三年以上,具有实际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3、责任心强,工作敬业,善于沟通;
  4、无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岁之间(具有特殊经历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志愿者招募程序
  (一)宣传和动员(3月18日至4月10日)。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1+1”行动和法律援助志愿精神,以多种形式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公布本地报名地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联系电话等信息,动员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志愿活动。各地可重点动员一些律师人数较多的律师事务所踊跃参加,确保全省招募任务能够得到落实。
  (二)审核报名和上报材料(4月10日至4月30日)。律师志愿者向所在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报名(省直律师向省律师协会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表)。报名表由市、区司法行政机关签署意见盖章后,于4月30日前报省律师协会。省律师协会在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等的基础上,出具审核意见,由省厅律师公证管理处签署意见盖章后于5月10日前上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1+1”项目办)。
  (三)审核确认志愿者名单(5月10日至5月20日)。“1+1”项目办审核确认志愿者名单。
  (四)体检和签订协议(5月20日至6月10日)。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对经审核确认的志愿者进行体检,与体检合格的志愿者签订协议并向志愿者发送《确认通知书》。
  (五)集中培训和派遣上岗(6月30日至7月10日)。6月30日前,“1+1”项目办通知志愿者参加培训。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执业证(工作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统一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志愿者服务年限和地区
  根据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协、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每位志愿者服务期限为1年。在服务期内,每名律师志愿者每年至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件,开展法律讲座和社会主义法治宣传工作,为当地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对服务地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辅导。
  本次志愿者服务地区为:西藏、新疆、兵团、青海、甘肃、宁夏、陕西、贵州、四川、内蒙、云南、广西、海南。
  原则上不安排律师志愿者在本省区内服务。有语言和生活习惯特殊要求的,可酌情考虑。
  四、志愿者有关政策待遇
  1、律师志愿者各项政策待遇均按《关于组织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09]2号)文件执行。
  2、生活费用补贴每人每月3300元。
  3、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生活补贴每人每月3800元。
  4、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增加援藏、援疆及高原费用补贴分别为:西藏每人每年2万元,新疆、青海、甘肃每人每年1.5万元。
  5、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免交服务期内的律师协会会费。连续志愿服务2年以上(含2年)的律师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间每增加1年,服务结束后,则增加一年免交律师协会会费的政策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本次招募选拔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务必按照要求的工作进度和时间,确定专人负责招募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积极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各地要广泛宣传动员,激发律师和志愿者公益热情,树立律师和志愿者公益形象,为推动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进一步健全招募选拔机制。各地要严格执行招募条件,坚持广泛动员、择优选用的志愿者招募选拔机制,在选拔志愿者时,增加执业履历、惯常表现、工作能力、同事评价、业余爱好、经济条件等参考指标,加强对报名者综合素质的考评,把高素质、高水平和高境界的优秀律师招募选拔到志愿者队伍中来。
  联系电话:029-87441265 029-87293403
  联 系 人:陕西省律协 王亚东   陕西省司法厅律公处 杨黎钊
  传 真:029-87426006
  E-mail:
slxhyb@126.com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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