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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7年第11号,2017年12月26日发布,2018年3月1日实施;
此部门规章为投资主体应重点参考的法律文件,主要规定了境外投资具体内涵、发改委提供的咨询服务内容、核准与备案的具体程序与相关注意事项。
根据此规定, 投资主体应在发改委完成的主要工作为核准、备案或报告。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的项目, 投资主体应当在项目实施前取得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若投资主体未取得有效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外汇管理、海关等有关都门依法不予办理相关手续,金融企业依法不予办理相关资金结算和融资业务。
注:11号令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简称9号令)同时废止。企业在2018年3月1日之前实施的、按照当时有效的9号令无需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的投资行为,不需要按照11号令有关规定补办核准、备案、报告等手续。
2.《关于发布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251号,2018年1月31日发布, 2018年3月1日实施;
此文件列出了境外投资敏感行业, 另外国家发改委官网对每种行业包含的投资领域做了更为细致的说明, 投资主体应按照投资项目是敏感还是非敏感项目履行相对应的程序。
3.《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配套格式文本 (2018年版) 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252号,2018年2月9日发布,2018年3月1日实施;
此文件主要顺应发改委便利办理程序、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改革趋势,包含投资主体履行核准、备案等程序所需的一系列申请材料的格式文本, 投资主体应下载相应配套文本并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材料。
4.《关于发布<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的通知》,发改外资[2017]2050号,2017年12月6日发布,2017年12月6日实施;
此文件为境外投资的民营企业在完善经营管理体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注重资源环境保护、加强境外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规范要求与指导意见。

5.《关于印发<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的通知》,发改外资(2018)1916号,2018年12月26日发布,2018年12月26日实施;
此文件为开展境外经营活动的企业提供合规管理方面的指导, 与境外投资相关的规定在第七条:"境外投资中的合规要求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应确保经营活动全流程、全方位合规,全面掌握关于市场准入、贸易管制、国家安全审查、行业监管、外汇管理、反垄断、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6.《关于加强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外资[2017]1893号,2017年10月 31日发布,2017年10月31日实施;
此文件规定了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中企业应履行的责任,并列出了违反信用的行为及相应后果,具体规定摘录如下:
“三、加快推进对外经济合作信用记录建设……(一 ) 建立对外投资合作主体的信用记录。对外投资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如出现违反国内及合作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国际公约、联合国决议,未按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虚假投资、捏造伪造项目信息骗取国家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文件以及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骗取资金以及办理资金购汇及汇出,拒绝履行对外投资统计申报义务或不实申报或拒绝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违规将应调回的利润、撤资等资金滞留境外,恶性竞争、扰乱对外经济合作秩序, 且对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危害我国家声誉利益等的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将失信主体、责任人和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7. 《关于印发<关于对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外资 [2017]1894号,2017 年10月31 日发布,2017年10月31日实施;
此文件列出了对外经济合作领域联合惩戒的失信主体,其中有关对外投资失信主体的相关规定摘录如下:
“(一)对外投资失信主体。对外投资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出现违反国内及合作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国际公约、联合国决议, 未按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虚假投资、捏造伪造项目信息骗取国家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文件以及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骗取资金以及办理资金购汇及汇出,拒绝履行对外投资统计申报义务或不实申报或拒绝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违规将应调回的利润、撤资等资金滞留境外的, 恶性竞争、扰乱对外经济合作秋序,且对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危害我国家声誉利益等的行为,有关部门和地方对相关失信主体、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
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 号,2017年8月4日发布,2017年8月4日实施。
此文件主要规定了政府管理境外投资的基本原则与保障措施,其中境外投资主体关于此文件应重点掌握的内容是被鼓励、限制和禁止的境外投资分别有哪些,并在了解国家基本政策动向的进出上展开投资活动。

(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发改外资[2018]931号,2018年7月26日发布, 2018年7月26 日实施;
此文件为陕西省发改委实行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适用于直接开展的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非敏感类境外投资项目。
文章来源:西安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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